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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亚洲):与华侨城娱乐就租赁物业订立租赁协议

来源 2020-09-29 11:55:53 国际新闻

  9月28日,华侨城(亚洲)发布公告称,鉴于现有租赁协议将于2020年9月30日到期,华侨城港亚(作为租户)与华侨城娱乐(作为业主)已于2020年9月28日就租赁物业订立租赁协议,租期由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止。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集团须确认一项额外资产,以代表使用物业的权利,因此就上市规则而言,订立租赁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将被视为集团的资产收购。租赁协议项下之管理费及杂费将于租期内确认为集团之开支。

  基于根据现有租赁协议产生的过往管理费及杂费及深圳邻近区域可比物业的管理费、空调费、水电费、电话及网络开支的当前市场费率,预计租期内的管理费及杂费总额于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不超过人民币1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不超过人民币7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不超过人民币70我拿元及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不超过人民币52万元。

  租金金额每月人民币27.82万元(相当于每月每平方米约人民币200元)由租赁协议的订约方参考以下因素(其中包括):深圳邻近地区可比物业的市场租金介乎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60元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260元,该范围乃由集团根据可公开获得的资料估算;及现有租赁协议项下产生的过往租金,并经公平协商后厘定。

  集团须于深圳租用物业作为办公室。鉴于现有租赁协议将于2020年9月30日到期,董事认为通过订立租赁协议续订现有租赁协议将符合公司之利益。

(文章来源:中国网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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