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际新闻/ 正文

国资委批复山东海化股权划转

来源 2020-10-26 13:44:58 国际新闻

  10月22日,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获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复同意其股权划转事项。

  8月13日,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与潍坊市国资委、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三方签署了《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协议》。协议约定,中海炼化将其持有的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约74.53%的股权全部无偿划出。其中,无偿划转给潍坊市国资委约44.53%、中盐集团30%。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潍坊市国资委持有约55%股权、中盐集团持有30%股权、昊华海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约15%股权,中海炼化不再持有海化集团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潍坊市国资委。

  据了解,本次股权重组划转除了将海化集团重归潍坊市国资委控制,还引入了中盐集团。中盐集团董事长李耀强表示,中盐集团将积极发挥盐化工方面优势,持续推进山东海化集团盐化工产业转型升级。

  山东省副省长凌文对中盐集团和山东海化集团均提出了希望,并表示省政府将一如既往地提供最好的营商环境,努力推动央地实现合作共赢。

  据悉,2009年4月2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国资产权〔2009〕219号《关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将潍坊市国资委持有的其51%的国有股权自2008年7月1日起无偿划转给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文章来源:中国化工报)

Tags: 国资委批复山东海化股权划转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