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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来股份回复关注函:控制权变更方案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来源 2020-11-01 20:42:50 国际新闻

  近日,中来股份发布公告,就10月26日深交所《关于对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进行了回复。

  此前,中来股份曾于10月22日晚发布公告,拟采用转让、定增、委托表决权等方式转移控股权。

  关注函中,深交所最为关注的问题是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委托方与受托方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中来股份表示,根据姜堰道得和林建伟的确认,除已委托的股份外,对于委托方林建伟持有的中来股份剩余股份仍可按照其个人意志自行行使相应的表决权。即,委托方与受托方不存在相互影响各自所能支配的中来股份表决权行使的安排。

  公告显示,行使表决权委托,主要系协议转让及定增完成之后,姜堰道得持股比例为27.46%,而林建伟、张育政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下降至27.08%,两者十分接近,姜堰道得难以直接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而表决权委托行使之后,姜堰道得将合计控制上市公司37.46%的股份。这将使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更为稳定,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

  对于深交所关注的控制权稳定性,中来股份表示,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委托方无权在委托期限内对外转让“委托表决权”所对应的股份,除非取得受托人书面同意。即使委托人因各种原因主动或被动减持,委托人的剩余股份仍需按照《表决权委托协议》由受托人行使投票表决权,且受托人对委托人协议转让的股份享有优先受让权。也就是说,即使委托方将委托股份全部减持,姜堰道得实际可支配的表决权比例仍足以维持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稳定。

  由于中来股份此前已两次变更交易对手,因此深交所对中来股份的决策审慎性以及本次方案是否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也表示关注。

  中来股份表示,相比前两次方案,本次方案中林建伟、张育政拟协议转出的股份数量显著变少,显示其对于上市公司后续经营和发展的决心,亦有利于公司股权的稳定。定增方案则将使上市公司能筹集19.12亿元的资金,有利于公司扩大产能及加大研发投入,有效提升公司竞争力。

  此外,对比三次方案,此次姜堰道得37.46%的控制比例是最高的,与原实控人林建伟、张育政的控制差额也是最大的。因此本次方案更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

  中来股份表示,本交易方案对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林建伟、张育政、拟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姜堰道得,以及上市公司本身,均最大程度地保证了各方利益。此次交易各方将按照方案设计,逐步完成协议转让及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本次控制权变更方案预计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林沂)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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