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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变更承诺 拒不承担1.59亿元补偿款 全新好股东汉富控股收监管函

来源 2020-11-16 18:43:44 国际新闻

  11月16日,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新好”,000007.SZ)大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富控股”)收深交所监管函,其存在擅自改变承诺,拒不承担相关诉讼损失的情况。

  全新好主营业务为物业管理和房屋租赁业,于1992年登陆深交所上市。

  根据监管函信息显示,2019年4月30日,全新好披露了《关于收到股东承诺函的公告》显示,其大股东汉富控股公开承诺:如全新好因其与吴海萌之间的(2017)粤0304民初585号诉讼案件以及深圳国际仲裁院SHENDX20170235号和SHENDX20170236号仲裁案件、其与谢楚安之间的深圳仲裁委员会(2016)深仲受字第2123号仲裁案件等四起诉讼、仲裁案件受到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未得到全额补偿、赔偿的,汉富控股将在全新好实际损失产生后10日内以股权转让尾款1.59亿人民币为上限,以现金或其他等额资产支付给全新好,作为上述诉讼、仲裁案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补偿,保障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截至2020年10月30日,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定,全新好在吴海萌和谢楚安四件诉讼(仲裁)案件中已合计产生2.00亿元损失,触发偿付义务。

  但2020年11月5日,全新好披露《关于股东承诺履行的进展公告》显示,汉富控股向全新好发出《关于变更承担全新好诉讼(仲裁)损失承诺的函》,汉富控股在未履行相应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前期承诺,不再承担前述四件诉讼、仲裁案件相关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汉富控股在11月12日还因此事被深圳证监局采取了责令改正措施。

(文章来源:财经网)

Tags: 擅自变更承诺 拒不承担1.59亿元补偿款 全新好股东汉富控股收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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