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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扬州分行贷款管理不善被罚款35万元

来源 2020-12-01 18:28:31 国际新闻


   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11月30日,扬州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平安银行扬州分行存在贷后管理【长期以来,贷后管理一直是我国银行信贷管理的薄弱环节,由于在信贷经营中存在的惯性思维和做法,当前的贷后管理工作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3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扬州银保监分局对平安银行扬州分行罚款35万元。李磊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

(文章来源:中华网【中华网成立于1999年5月,是中国成立最早的门户网站之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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