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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违法事实* ST Oppo受罚

来源 2020-12-06 19:11:28 国际新闻


  2020年12月6日,*ST欧浦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近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7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2号)。

  经查明,有关当事人违法的事实有: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关联方是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受同一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Connected transaction)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欧浦智网时任董监高参与及知悉情况。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合同、公司公告、情况说明、财务凭证、询问笔录【询问笔录(record of question),又称“询问证人笔录”,是司法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就询问证人、被害人的过程及内容所作的文字记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由此可见,对于*ST欧浦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4月26日至2019年2月26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19年2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email protected]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广东监管局决定:一、对欧浦智网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陈礼豪【陈礼豪,出生于1968年,广东顺德乐从人。】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三、对田洁贞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四、对李磊、陈运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五、对肖芳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六、对毕国栋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七、对魏来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ST欧浦还在公告中称: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次涉及的违法行为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七)项至第(九)项及《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暂无影响。另据“天眼查APP”显示,*ST欧浦的主营业务为跨集智能化物流、钢铁、家具、供应链金融【银行围绕核心企业,管理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流和物流,并把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转变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通过立体获取各类信息,将风险控制在最低的金融服务。】等为一体。接下来,我们仍将持续跟踪相关事件的进展,而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进行维权索赔。

(文章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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