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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地集团撤回7.5亿元绩效奖励:以现金形式奖励对象

来源 2020-12-23 17:04:51 国际新闻


金地集团撤回7.5亿元绩效奖励:以现金形式奖励对象

  

  12月23日,金地集团【金地集团初创于1988年,1993年开始正式经营房地产。】(600383.SH)发布公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英美等发达国家薪酬委员会一般为公司董事会的常设专门委员会,由4~6名董事会任命的董事委员(大多为独立董事)组成,通过薪酬委员会会议行使职权。】提交的《关于提取2019年度长期激励基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提取2019年度长期激励基金7.5亿元。

  金地集团公司章程显示,董事会行使的职权包括审议公司长期激励事项报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公司长期激励方案。

  过去四年共提取29亿元

  公开信息显示,过去四年,金地集团合计提取长期奖励基金共29.22亿元。其中,2018年年度的提取额为8.63亿元、2017年为7.09亿元、2016年为6亿元,分别占当年净利润的7.44%、7.14%、7.48%和6.99%。

  2002年至今,金地集团董事会批准了15年的有关长期激励基金议案,其中2004年和2006年的提取金额公司未公布,其余13年合计提取金额为37.38亿元,占对应年份净利润总额551.78的6.77%。

  据澎湃新闻整理的金地集团公告和相关年份年报数据,未发现有董事会批准2015年和2008年提取降级基金的公告;年报上,也仅出现“依据绩效考核办法和《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确定其具体激励情况”,而非是具体的提取金额,由此推算,这两年金地集团未进行提取长期激励基金。

  统计数据显示,2002年至今,金地集团提取比例最高年份为2002年、2003年及2005年,均超出了当年净利润的12%,具体为12.46%、12.11%和12.05%。

  提取奖励基金占比最低的年份则为2011年至2014年,占比分别为5.24%、5.89%、1.90%和4.07%。

  激励基金将以现金形式发放

  金地集团最早于2002年度起实施该长期激励制度。2003年4月29日,金地集团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长期激励制度实施方案》并授权董事会制定《长期激励制度管理办法》。

  2020年11月30日,金地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最新的《关于修订公司长期激励制度实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在2020年12月16日召开的金地集团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新版议案显示,长期激励制度的激励对象为公司的核心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分公司和子公司经营者及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核心骨干。考核年度具体的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的组织结构、岗位设置、岗位重要性和人才的变化情况确定。

  业绩目标的考核下限为:长期激励制度的业绩目标以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ROE(Rate of Return on Common Stockholders’ Equity),净资产收益率又称股东权益报酬率/净值报酬率/权益报酬率/权益利润率/净资产利润率,是净利润与平均股东权益的百分比,是公司税后利润除以净资产得到的百分比率,该指标反映股东权益的收益水平,用以衡量公司运用自有资本的效率。】平均水平为参考基础,业绩目标的下限为“考核年度对标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

  对标公司是指从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属于“房地产业”的A股【A股,即人民币普通股,是由中国境内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从2013年4月1日起,境内、港、澳、台居民可开立A股账户)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上市公司和属于“地产发展商”的香港上市公司中,根据“市场可比、业务相似、经营稳定”的原则,按照净资产规模,选取的前一百名上市公司。

  激励基金的兑现:激励基金分期以现金形式兑现给各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后的第一年开始分批支付,第一年兑现33%,第二年兑现33%,第三年兑现34%。

  激励基金提取比例上限:如果公司考核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超过业绩目标,则按照超额累进法提取激励基金。

  0%<(净资产收益率-业绩目标)<=2%部分,按照该超过部分所对应净利润的20%提取激励基金;2%<(净资产收益率-业绩目标)<=4%部分,按照该超过部分所对应净利润的25%提取激励基金;4%<(净资产收益率-业绩目标)部分,按照该超过部分所对应净利润的30%提取激励基金。

  金地集团下调奖励基金提取比例

  对于机制的调整,兴业证券分析,原方案已施行17年。新版的方案在业绩目标对标公司方面,增加了港股上市房企,对标范围更加全面客观,因港股上市房企中,也有较多资质优秀的公司,行业销售排名前50的房企中,港股占比达到60%。

  兴业证券同时称,对管理层的考核要求有所提升。首先,最新的方案在激励基金的提取比例方面有一定幅度下降。修订后,业绩目标的下限为“考核年度对标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如果考核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超过业绩目标,则按照超额累进法提取激励基金,“净资产收益率-业绩目标”为0%-2%(包含)部分,按照该超过部分所对应净利润的20%提取激励基金,2%-4%(包含)部分,按照25%提取,超过4%部分,按照30%提取;而此前超额累进法提取比例分别为30%、40%和50%。

  同时,增加了激励基金的回拨要求,若未达到业绩目标,要按照超额累进法回拨激励基金。如果公司考核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低于A股全部上市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股权资本机会成本),按照超额累进法回拨激励基金。按照“净资产收益率-股权资本机会成本”-2%(包含)到0%部分,按照该不足部分所对应净利润的20%回拨激励基金,-4%(包含)到-2%部分,按照25%回拨,小于-4%部分,按照30%回拨。2016-2018年,金地集团提取长期激励基金分别为6亿元、7.09亿元、8.63亿元,分别占当年净利润的6.99%、7.48%、7.14%。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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