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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再转借赚利息 可能构成犯罪

来源 2020-10-11 08:34:38 财经新闻

  先从银行贷款,再转手以更高的利率借给他人,收取高额的利息,岂不美哉?殊不知只要高于银行利率且利息差额超过10万元,就已经构成犯罪。近日,海沧法院发布一起相关案件。

  2016年3月,钟某以个人住房装修为由向某银行贷款190万元,年利率为6.09%,借期为1年。为了赚钱,钟某灵机一动,将190万元借给张某,月利率提高为2%,借期也同样为1年。这样一来,扣去本该给银行的利息,钟某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赚到近35万元。可借期到期后,因张某迟迟未归还借款本金,钟某也没钱还给银行,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还本付息。获得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双方达成执行和解。2018年3月,钟某全部归还银行借款190万元,并向银行支付2年的利息22万余元。

  2018年10月,察觉情况不对后,张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钟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海沧法院审理后认为,高利转贷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造成信贷资金使用的风险。而本案被告人在借款合同期限内已全部归还金融机构本金和利息,未造成金融机构损失。而且,虽然被告人实际收取利息差额,但与借款人在执行阶段协商后,已将收取的利息充抵本金。现被告人不仅自行归还金融机构借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实际获得额外收益。被告人钟某主动归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钟某构成高利转贷罪,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轻微,危害后果较小,对其免于刑事处罚。

  综上,海沧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钟某犯高利转贷罪,免于刑事处罚;被告人钟某退缴违法所得22万余元予以没收。

  【法官说法】

  赚取利息差达10万元即构成犯罪

  承办本案的法官表示,高利转贷行为增加了融资成本,又扰乱了信贷资金市场秩序,是国家重点打击的对象。高利转贷的,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应认定此类民间借贷行为无效,构成犯罪的,应以高利转贷罪追究刑事责任。市民朋友们在日常生活中切忌打这种“精打细算”的小算盘,以免触犯法律底线。

  根据刑法规定,高利转贷罪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违法所得是指借款人高利转贷所得利息与其向金融机构支付贷款利息之差。也就是说,获得银行贷款出借给他人赚取利息差,达到10万元标准就会构成犯罪。

(文章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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