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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 切勿用“房抵贷”买房

来源 2020-11-19 17:16:45 财经新闻

  买房除了用房贷,还能走“房抵贷”,中介操作、利率低,你听说过吗?在上海等多地存在一些中介,打着为客户省钱的名义,推销“房抵贷”购房。对此,有业内专家指出,“房抵贷”存在风险,不建议购房者采用这种方式。

  “房抵贷”,顾名思义,需要用户名下有房子,然后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抵押贷款的利率要低于房屋贷款利率。日前,有媒体爆出在上海一些担保中介公司,如果买房者通过正规渠道,首套房商贷利率为4.65%,而通过中介“房抵贷”曲线购房,利率可以低至3.88%。

  知情人士表示,所谓的“房抵贷”模式,即客户购房时,中介通过走小额贷款的模式,为客户垫付房款。同时,中介会与购房者签订一份协议,等客户房子过完户后,中介再用这套房子向银行抵押贷款。“这种模式在房价增长较快的时期比较多,现在相对较少,一般的房产中介没有这个业务范围和权限,只是一些黄牛参与。”

  购房者与中介签约后,中介会帮助购房者准备资料,然后,客户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清房贷,由中介帮客户结清剩余房贷。同时,中介会帮助客户向银行申请“房抵贷”,最后,用客户“房抵贷”资金,偿还中介提供的房贷费用和服务费。

  现实中,银行规定“房抵贷”抵押资金只能用于名下公司经营或者消费使用。上海市虹口区一家农行营业部业务经理告诉记者,“房抵贷”抵押贷款金额需要根据第三方公司评估判定,农行这边最高是68%,而且只能用于贷款人名下公司经营和个人消费使用,不能用于购置房产或者股市投资。

  有银行工作人员表示,银行对于“房抵贷”资金用途一般都有监控,一旦监控到违规使用,会进行催收,情节严重的,银行还将提起法律诉讼。

  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新闻发言人肖远企曾表示,如果是通过房产抵押申请的贷款,包括经营和按揭贷款都必须要真实遵循申请时的资金用途。银行一定要监控资金流向,确保资金运用在申请贷款时的标的上。

  对于使用“房抵贷”购房的行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铖强表示,用“房抵贷”买房存在多方面法律风险,购房者可被认定为违反贷款合同,被银行提前收回贷款并追究违约责任。购房者虚构事实向银行贷款,有被认定为骗取贷款罪的风险。若小贷公司在帮助购房者向银行申办“房抵贷”的过程中在与银行工作人员串通,则购房者有可能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罪。此外,小贷公司向购房者出借资金偿还初始房贷的环节,已有“套路贷”的情况出现,即小贷公司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让购房者偿还高额的债务。 本报综合

(文章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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