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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果业就拟收购深圳龙岗的物业订立谅解备忘录

来源 2020-10-22 16:34:13 国际新闻

亚洲果业就拟收购深圳龙岗的物业订立谅解备忘录

  

  10月22日,资本邦获悉,港股上市公司亚洲果业(00073.HK)发布公告称,于昨日交易时段后,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市冠华水果商城有限公司(作为潜在买方)与高锡武(作为潜在卖方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内容有关潜在收购事项。

  根据谅解备忘录,潜在买方拟收购或提名集团成员公司收购而潜在卖方拟出售其于一个综合建筑的全部权益,包括用作厂房、办公场所、仓库及员工宿舍的四栋楼宇,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龙岗镇(目标物业),不附带任何产权负担(潜在收购事项)。对目标物业的尽职审查将于签立谅解备忘录后开始,而订约方将于独家磋商期内真诚磋商,以就潜在收购事项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协议。

  根据谅解备忘录,人民币500万将由潜在买方于签立谅解备忘录后支付予潜在卖方,作为诚意金。一旦签立正式协议,诚意金将于签立正式协议时用作潜在收购事项的定金。倘订约方未能于独家磋商期届满前订立正式协议,或谅解备忘录在其他情况下因任何原因而被终止,则潜在卖方须于谅解备忘录终止日期或潜在买方以书面通知后两日內向潜在买方全数退回诚意金(不作任何扣减及抵销)。

  该谅解备忘录的期限于谅解备忘录日期开始并将于2021年1月20日或订约方以书面协定的其他日期届满(包括首尾两日)(即独家磋商期)。谅解备忘录将于以下最早者终止:(i)其期限届满;(ii)订立正式协议;或(iii)潜在买方在潜在卖方违反独家磋商责任的情况下发出任何终止通知。

  公告显示,亚洲果业主要从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i)栽种、培植及销售农产品及(ii)分销多种优质水果。集团一直持续发展及扩张其主要业务。董事会认为目标物业将(其中包括)为厂房、仓库、办公场所及员工宿舍提供更多区域,从而促进水果分销业务及其营运的发展及扩张。董事认为订立谅解备忘录及就潜在收购事项进行协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倘进行及落实潜在收购事项,预期公司将需要为此融资。公司或会考虑进行集资活动,其可能包括供股、配售新股份以及其他股本及债务融资活动,以为潜在收购事项及其未来业务发展及扩张提供资金。

  于公告日期,潜在收购事项尚在磋商阶段,并无就该事宜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倘进行及落实潜在收购事项,其将构成公司于上市规则第十四章下的须予公布的交易。此外,于公告日期,概无就公司的任何集资活动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文章来源:资本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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