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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对新潮能源股东金志昌顺、金志昌盛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来源 2020-11-04 21:40:19 国际新闻

  据上交所披露,11月4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金志昌顺、金志昌盛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应当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但经证券公司正式告知并经监管多次提醒,金志昌顺、金志昌盛在未提前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发生股份变动,变动数量较大;同时,金志昌顺、金志昌盛未按规定在变动比例达到公司发行股份的5%时停止减持,也未及时披露变动报告。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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