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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光电虚假陈述案首次开庭并正式进入实质性审判

来源 2020-12-04 12:21:24 国际新闻


  进入2020年最后一个月,联建光电【简介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LED应用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的股份制企业,2009年被评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LED显示和软件控制系统为核心技术,开展LED显示屏、LED绿色照明、LED亮景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工程服务,为政府和企业形象工程、商业广告工程、网络型信息发布工程提供“交钥匙”解决方案;此外,联建光电为演出、庆典、会议等提供LED显示屏租赁服务。】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迎来重大进展。12月3日,该案首批案件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2年1月1日,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刑事审判区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深云路10号。】开庭审理。

  “案件在12月3日上午先进行了证据交换,12月4日下午正式庭审。而这次是自2018年年底联建光电被证监会处罚后引发投资者索赔诉讼后的首次开庭,也标志着案件正式进入了实体审理阶段。”12月4日,参加庭审的投资者代理人之一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1993年由原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组建成立,原名广东环宇商务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向证券时报记者介绍。

  谢良说,在本次开庭审理中,联建光电和多数原告主张揭露日和基准日、基准价等基本一致,双方目前存在的争议主要在于是否具有重大性、被告行为与原告损失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是否应扣除系统风险【系统风险(Systemic Risk)又称市场风险,也称不可分散风险。】及扣除比例、被告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部分原告是否具备主体资格等。当日庭审后,法庭给予了双方一个月调解协商期限,协商不成才会择期宣判。

  联建光电之所以被投资者索赔,源于其收购的子公司虚增利润【虚增利润是指不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要求进行核算,为了完成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年度利润计划,多反映经营成果,掩盖其真实情况,以及将不应在本期核算的某些收入采取提前入账的办法等人为操作以增加利润的行为。】而导致其年报虚假被罚所致。2018年12月21日,联建光电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的公告》。公告显示,2014年至2016年,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通过虚构广告业务收入、跨期确认广告业务收入等方式,共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是从事主营业务所取得的收入。】61,787,035.34元,虚增利润60,472,468.90元。其中,2014年至2016年虚增利润金额分别占当期联建光电披露利润总额的3.82%、12.97%、4.07%。上述行为导致联建光电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对此,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决定,对联建光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及相应的罚款。

  此外,联建光电在11月5日曾发布《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截至11月5日,联建光电合计收到投资者索赔诉讼案件共303件,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合计17,222.39万元。其中2019年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合计15,772.67万元。联建光电对截至2019年底涉及的投资者诉讼中除定向增发【定向增发是增发的一种。】的机构股东之外所涉及的诉讼索赔金额计提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是指根据或有事项等相关准则确认的各项预计负债,包括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以及固定资产和矿区权益弃置义务等产生的预计负债。】6,500万元。

  谢良律师表示,根据我国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参照投资者已获胜诉判决且同是深圳中院审理的保千里案等,预计在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间买入且在2017年12月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联建光电股票的推定受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目前没有主张权利的投资者仍可以参与索赔。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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