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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广州罚款6500元

来源 2020-11-24 07:41:48 国际新闻


  近日,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于2010年06月12日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沙分局登记成立。】(以下简称“美的华凌【华凌皮具服饰有限公司地处沪、苏、杭中国三大城市100公里经济圈内的海盐县元通镇,距沪杭高速公路嘉兴出口仅20公里,交通、通讯十分方便。】冰箱”)罚款6500元,其违法事实为2020年7月份安排保安班组23名员工工作延长的时间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时间。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文号:粤穗南综执(珠)[2020]377号。记者查询发现,美的华凌冰箱为美的集团【美的集团 (SZ.000333)是一家领先的消费电器、暖通空调、机器人及工业自动化系统、智能供应链(物流)的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股票代码:000333)旗下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2020年8月21日,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反映美的华凌冰箱涉嫌存在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未足额支付加班费等违法行为。

  8月27日、9月11、17日,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美的华凌冰箱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对该公司发出《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书面材料审查通知书》(穗南珠综执查字[2020]011号)。经审查美的华凌冰箱相关资料和对其法定授权委托人调查确认,发现美的华凌冰箱2020年7月份安排保安班组23名员工工作延长的时间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时间。

  美的华凌冰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四十三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以及《规范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规定,对美的华凌冰箱给予其上述罚款处罚。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9月28日;处罚更新日期为2020年10月15日。

  美的华凌冰箱成立于2010年6月12日。其股东结构如下:美的集团持股75.00%,认缴出资42000万元;美的电器新加坡贸易有限公司持股25.00%,认缴出资14000万元。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广州罚款6500元

  美的集团披露2020年半年度报告显示,美的华凌冰箱为公司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0年度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美的华凌冰箱《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取得日期为2019年12月2日,有效期为3年。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广州罚款6500元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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